2020年藍天保衛戰成績斐然,新冠疫情對空氣質量的影響也值得關注。2020年的治理經驗和成效能否在2021年及“十四五”期間得到延續?筆者試圖通過分析公開可得的空氣質量、社會經濟活動等數據,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。
總體來看,2020年的成績從根本上來說得益于治理的持續推進,但也不能忽視年初疫情的影響。根據生態環境部評估,扣除疫情影響后,全國未達標城市PM2.5濃度為35微克/立方米,比2015年下降25.0%;優良天數比率為84.8%,比2015年上升3.6個百分點,仍然超額完成“十三五”約束性指標。隨著疫情影響逐步消退,2021年及“十四五”期間如何實現空氣質量繼續大幅改善,就成為新的問題。
當前,各地各行各業紛紛提出各自的碳中和碳達峰計劃,這也將給大氣污染防治帶來利好。大氣污染和氣候變化同根同源,減排仍是硬道理,但減排如不能觸及深層次的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問題,則效果有限且難以持續。面對“提氣”“降碳”兩大任務,當務之急是明確“十四五”時期能源結構調整、產業結構調整、交通運輸結構調整的具體目標,統籌減排任務,使全國盡快進入綠色高質量發展的快車道。